• 家长监护

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”是一项由多家网络游戏企业共同发起并参与实施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指导,旨在加强家长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的监护,引导未成年人健康、绿色参与网络游戏,和谐家庭关系的社会性公益行动。它提供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,一种家长实施监控的管道,使家长纠正部分未成年子女沉迷游戏的行为成为可能。

具体实施细则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1、申请人需为被监护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;
2、申请人的被监护人年龄小于18周岁;
3、申请人需为大陆公民,不含港、澳、台人士。

二、申请需要提交材料:

1、监护人信息表;
2、被监护人信息表(包含被监护人所玩游戏相关信息及身份证明复印件;
3、填写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申请书、起诉保证书、授权书并手工签字;
4、派出所/公安机关出示的监护关系证明书(非必要条件)。

三、其他要求:
1、申请人应提交较完备的申请材料,对未提供的信息要及时补充;可请熟知电脑、互联网、游戏的人员进行协助,以便提供详实资料;
2、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;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件,监护关系证明书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